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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论见 | 真杨坤状告“假杨坤”,什么仇什么怨?

大家好,这里是《老胡论见》,我是评论员老胡。

相信很多人都对《无所谓》这首歌耳熟能详,他的原唱是知名歌手杨坤。最近,杨坤打起了官司,把模仿他的两个网红告上了法庭。

四川人蒋某和李某是两个小有名气的网红,他们共同运营着一个叫“四川芬达”的视频账号,目前拥有35.9万粉丝。最近,两个人在简介上宣称“明星杨坤老师把我们告了!不管结果怎么样都会给大家一个交代!”视频中他们还展示了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

杨坤之所以会把“四川芬达”告上法庭,是因为蒋某和李某发布的视频一直在模仿杨坤,他们模仿杨坤的造型、穿搭拍视频段子,在直播时还在背景板上P了类似综艺《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复刻了杨坤的“32 场演唱会” 梗和《好声音》导师造型等,表情动作十分夸张。连不少网友也认为其言行比较过分,已经超出了一般程度的评价、讨论杨坤的范畴。

靠模仿明星走红的播主很多,有模仿赵本山的“赵本水”,模仿那英的“这英”,模仿王宝强的“王宝弱”,等等。因为明星光环的加持,再加上制造话题的流量,很多模仿者迅速蹿红,挣得盆满钵满。

其实,很多艺人能够理解草根的创业不易,因此对于模仿者采取了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但架不住有些模仿者“蹬鼻子上脸”,刻意挑起事端、抹黑明星,一再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对于这类故意碰瓷蹭热度的行为,明星当然可以说不,完全有理由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形象和权益。

老胡觉得,模仿本身并没有错,很多成功的人最初也是从模仿开始的。但关键在于,模仿者是否能够在模仿的基础上,找到自己的特色和风格,真正融入其中,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模仿和低级的娱乐。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感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AI胡波

统筹|唐澄 杨丽

剪辑|陶蓉

责编: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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