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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论见|以犯罪经历博流量,这样的直播不封才怪

大家好,这里是《老胡论见》,我是评论员老胡。

近日,有网友发现,曾因参与“酒托”诈骗被通缉的四川绵阳女子卿晨璟靓已成为网络主播。此前,卿晨璟靓曾因通缉令上的高颜值照片走红。427日,其所在短视频平台公告称,该账号已被封号。

卿晨璟靓的“走红”始于2018年。当时,她因参与“酒托”诈骗被通缉,却因通缉照片中所谓“高颜值”意外获得舆论关注。据法院审理,该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40万元,受害者逾千人,卿晨璟靓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但也就此获得了一个“最美通缉犯”的标签。卿晨璟靓也正是利用这个标签开启了直播,不难想象,这种以违法犯罪经历作为营销噱头、把“前罪犯”身份当成流量密码的行为,既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挑衅。

老胡观察到,此类事件中始终存在两种危险倾向:一是部分网民对“黑红也是红”的病态追捧,将法律污点等同于个性标识;二是某些投机者试图将司法惩戒转化为商业资源。数据显示,其被封账号仅开通月余便积累8000多个粉丝,这种畸形关注度恰似一面照妖镜,映照出网络空间中价值判断的错位。

法律红线不容模糊,道德底线不能交易。从司法层面看,服刑完毕者固然享有重新融入社会的权利,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消费过往罪责。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把关人”,既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更应警惕违法犯罪经历的娱乐化传播。此次封号事件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试图将法律污点变现为商业价值的行为,都注定是条走不通的歧路。

当下互联网空间正经历深度治理,唯有构建起法律惩戒、平台监管、公众监督的三重防线,才能避免“罪与罚”沦为流量游戏的素材。毕竟,健康清朗的网络生态,容不得“罪恶美学”的肆意生长。

好,今天就说这么多,感谢大家的关注,咱们下期再见!

出镜丨AI胡波

统筹丨唐澄 杨丽

剪辑 | 陶蓉

责编:魏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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