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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9/05/13 16:57  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为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我市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天宁区茶山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科副科长马政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马政在兼任常州市丽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等,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1月,天宁区纪委给予马政党内警告处分。

  2.溧阳市征收办党总支部机关党支部书记姜春晓违规收受烟卡问题。2017年端午节前和中秋节前,姜春晓先后两次收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所送的香烟提货票,并兑换成现金,用于个人支出。此外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溧阳市住建委党委给予姜春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出的违纪款予以收缴。

  3.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副主任科员邹伟光违规收受烟卡问题。2014年至2018年,邹伟光在先后担任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行政审批局副主任科员期间,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卡,归个人开支使用。2018年11月,武进区纪委给予邹伟光党内警告处分,退出的违纪款予以收缴。

  4.常州市中心血站金坛分站站长、综合党支部副书记张玉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9月,张玉春带领新购采血车验收人员前往厦门验车,期间违规接受新购采血车供应商的宴请、旅游和土特产等。张玉春还存在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3月,金坛区卫计局党委给予张玉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冯俊华参加公务培训违规携带家属问题。2018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冯俊华带领相关人员赴扬州学习培训期间,违规携带妻子、女儿,搭乘单位包租的车辆、入住培训预定的酒店、先后4次参与培训组织的工作餐,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2019年1月,钟楼区纪委给予冯俊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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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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