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寓”而安?买房人,请谨防“商改住”陷阱
2019/11/05 17:25  新华报业网  

  今年的南京楼市中,公寓这个词格外“火爆”,大批业主为了“公寓”而维权。

  前有宝隆时代广场、明发悦庭、毅达汇创中心、绿地理想城,后有星悦城、花样年喜年中心、苏宁紫金嘉悦、万达茂、海峡城、融信城市之窗……南京一批开发商被指“商改住”,深陷业主维权的漩涡,其中不乏一些品牌房企。

  小编根据南京网上房地产,梳理了南京在售的非住宅项目的具体情况,买房人也需擦亮眼睛。

  似乎,再多的明禁暗令都挡不住“商改住”现象的蔓延。

  公寓和办公到底有什么区别?

  1、属性不同,内部结构不同,公寓具有居家属性,没有公共卫生间设计,有独立下水和独立排烟,这个办公不同;部分项目水电可申请民用,也能接入燃气。

  2、公寓与办公结构设计上也有着差别,办公楼的回字形走道设计,导致办公公摊更大。

  小贴士:注意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上的房屋属性。切勿被开发商的宣传单页和样板间所误导。

  “商改住”屡禁不止

  江宁禄口的某楼盘此前宣传项目是“买一层送一层的精装公寓”,样板间也是完全按照住宅设计。但是业主在交完首付后才发现,自己买的“公寓”,竟然是门面房和商店。

  在经历了逾半年,开发商承担贷款产生的银行利息,60个工作日内退还业主首付款。

  

  维权之路道阻且长,但是该楼盘的“前业主”们是幸运的,最终能够挽回部分损失,南京仍有大批“商改住受害者”维权无门。

  甚至,仍被蒙在鼓里。

  这些“公寓”你注意到了吗

  1证大喜玛拉雅

  南京南站证大喜玛拉雅公寓项目已经售罄,该项目在网上房地产仅申请过两次酒店式公寓的销许,分别是2015年4月份和2015年12月份,

  共计384套酒店式公寓,其他均为商业、办公及储藏室。

  购房者小心自己购买的是“第385套公寓”。

  

  

  

  

  2建发紫悦广场

  小编来到位于天隆寺地铁站附近的建发紫悦广场,销售人员表示,项目目前是尾盘状态,其中03、04幢是酒店式公寓,剩余楼栋是办公或商业。而小编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看到,根据销许显示,建发紫悦广场的03、04幢并非是单纯的酒店式公寓,而是包含了商业和酒店式公寓。

  

  

  3万达茂

  仙林湖万达茂前期住宅房源已经收官告罄,根据南京网上房地产销许显示,目前在售项目多为商业、办公,而酒店式公寓基仅有A-24幢(4层-44层)和A-23幢(6层-23层),共2653套酒店式公寓房源。

  

  

  

  

  目前已有不少购房者发现自己购买的“公寓产品”实际上是商业办公,目前业主正与开发商协商中。

  

  —— 4——

  请警惕这些“公寓”!

  小编根据南京网上房地产的资料,将南京市场上目前在售的商业、办公以及公寓类项目做了一个统计。购房者可以对照自己所购买的项目及楼栋,看看是否买到了“李鬼”公寓。

  

  商改住为何屡禁不止

  1、从大环境来说,房价太贵了!

  在房价遍地三万的南京,想要寻一套80㎡的新房谈何容易,动辄百万的首付让无数购房者寒心。

  而公寓,随处可见的都是“首付50万”这样的噱头,且不限购不限贷的低门槛正好满足许多在南京无法落户的外来人员。公寓,好似成了刚需的希望。

  但需要提醒的是,买房需谨慎,尤其是公寓。

  2、开发商想通过“商改住”化解商业办公地产的库存。

  3、就是开发商“钻了空子”虽说南京在2017年就明确规定不得“商办改公寓”,但是没有严格的处罚依据

  今年8月,南京市规划局、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通知,对商业办公建筑提出新规,主要是针对商业办公产品改造成住宅的行为进行规范。

  新规

  1、商业办公类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一般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如果想要带独立卫生间,每一分隔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平方米,而且此类套间面积不得超过本层建筑面积的20%,且不得分割销售。

  2、不得利用层高进行潜伏设计,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除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可配建酒店式公寓外,其余一律不得标注酒店式公寓功能。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前,应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告知购房人应严格按照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利用层高加建隔层,并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约定。

  然而,即使有相应规定出台,但是仍有有部分开发商为了去库存、快速资金回笼,在“挂羊头卖狗肉”。

  专家提醒:商品房应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销售,不得擅自更改用途,如果开发商将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对外出售,就涉嫌虚假宣传,作为业主完全可以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2019年,公寓理所当然地成了一种危险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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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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