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出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成绩单
2020/04/29 08:52  新华报业网  

  制定《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委员会39项重点任务、116个具体项目。制定《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工作计划》,确定委员会办公室29项推进措施。

  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完善“不见面审批”制度,省市县三级可以通过网上办理的事项达12.5万项,占比92.5%,高频事项100%可实现“不见面审批”。

  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着力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建成125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创建率达45.6%……

  近日,江苏省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成绩单出炉。一年来,江苏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委提出的“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的目标,系统谋划、科学实施,主动作为、持续创新,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启全面依法治省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江苏建设新篇章,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全面依法治省成绩单。

  江苏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赴基层开展立法调研活动。

  统筹谋划到位 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江苏省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认真抓好任务举措落实,积极探索新时期法治江苏建设新实践,努力构建“一体建设”新格局。

  一是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成立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组建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举办全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组织省级机关法治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各设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笔谈”活动,组织各设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撰文交流学习体会,谋划工作思路,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思悟行法治工作。

  印发《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系统部署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强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坚持以良法保障善治,不断增强法治公信力,全面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奋力推动法治江苏建设走在前列。

  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办事机构相继组建到位,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健全、力量进一步加强。全省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省市县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格局。

  二是构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机制。立足全面规范健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关于建立联络员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委员会协调小组、委员会任务承担单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等多层次联络体系,推动各协调小组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召开工作会或现场会,推动本领域法治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制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内部工作运转制度》《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工作规程》《关于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等文件,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组织召开委员会2019年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各协调小组负责领域以及项目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和工作推进要求。建立工作任务总台账,每季度对各责任单位落实任务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形成任务推进情况专项报告报委员会。

  三是法治江苏建设探索实践走在前列。着眼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法治江苏建设年度监测评价。印发《关于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互动反馈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互动反馈机制,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网络。制定《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构建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监测评估体系,明确监测评价对象、内容、方式和标准。研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系统”,运用“互联网+”手段,对立法制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工作、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建设组织保障5个方面开展监测评价,努力形成“一体建设”工作格局。委托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组织开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努力从人民群众真实感受中发现问题短板,推动改进和加强相关领域法治工作。

  2019年5月,江苏首个设区市非诉讼服务中心在连云港市成立。

  着眼关联贯通,创新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研究出台《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关联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依托评估结果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相互印证、相互促进,努力推动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标准,由点到面稳步向全省域、全领域推进。

  着眼全域覆盖,创新构建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机制。制定《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由省“两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督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措施与工作要求。根据中央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优化。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巡视巡察内容,着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准落实。

  四是法治江苏建设质效切实提升。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全面展示法治江苏建设的崭新风貌。

  全省各地纷纷推出创新举措,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南京市扎实推进江北新区法治园区建设,宿迁市在全国率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内容,徐州市探索推行贾汪区马庄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苏州市积极探索长三角法治协作机制、连续11年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无锡市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述法考评、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等法治指标列入市委组织部党建综合考核,南通市率先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统筹全市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常州市通过打造“民情茶室”“社区管家”“百姓议事堂”等深入推进基层三治融合,镇江市出台《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州市持续打造“法佑凤城”“幸福家园”司法暖万家和“法治校园”创建等法治品牌,连云港市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淮安市举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和行政执法案卷“季季评”活动,盐城市深入推进“法耀盐阜”工程,扬州市积极推进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

  南京市力学小学学生开展“宪法晨读”。

  突出精准供给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江苏省紧扣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地方立法体系,积极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一是立法机制逐步健全完善。研究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推进高质量立法的具体措施》。针对重点法规草案的起草,及时协调成立法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立法分歧和突出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组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印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升级扩容”。探索开展建立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起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构建大数据辅助立法决策等制度机制,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打好基础。

  二是重点领域立法稳步推进。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工作,全年审议通过14件地方性法规案。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抓好经济立法,制定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研究制定种子条例、电力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出台关于修改《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抓好惠民立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抓好环保立法,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弘德立法,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抓好协同立法,两次召开长三角四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座谈会,研究讨论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立法协同计划安排,就如何通过立法协同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等主题开展研讨。

  三是备案审查监督进一步强化。省人大全年对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送省和设区市地方性法规56件。启动《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工作,建设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主体的备案审查工作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运行。

  四是对设区市立法工作指导协调到位。严格把好合法性审查关,指导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立法权限,合理安排法规数量和审议时间,确保立法质量,全年批准设区市地方性法规41件。继续实施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对《徐州市轨道交通条例》《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连云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设区市报批法规,从合法性、合理性、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全面加强指导。

  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服务保障民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全省各级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厅(局)长办公会等,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7个方面重点工作,有序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常熟市试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将范围扩大至公共服务行业。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按照国家“四级四同”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完善,编制办事指南,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1249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97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全省政务服务事项90.1%入驻政务大厅。在全省开展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事项的“一件事”改革,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省9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

  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及时启动《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草案)》起草工作,对决策主体范围、决策启动阶段、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后评估制度等内容进行细化。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网上运行、目录化管理等实践,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

  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工作办法,举办全省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快推进江苏省“三项制度”建设。目前,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行“三项制度”率达80%,初步建成了“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五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行政机关内部和行政机关之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和资源整合,大力精简省级执法队伍,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批准泰兴市等3个市(区)开展跨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批准常州市武进区在开发区、南京市秦淮区等5个县(市、区)在镇域(街道)以及高邮市送桥镇等4个经济发达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城市管理机构全覆盖,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试点。

  六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出台《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明确移送程序和执法要求。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社、金融、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逃薪欠薪等违法犯罪的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机制和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开通省级资金查控平台,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假劣农资、肉制品、日化产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洋垃圾”和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七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发《2018年省政府行政复议情况报告》《2018年度全省行政应诉情况报告》,针对2018年行政败诉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明确提出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努力促进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数“双下降”、加快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等任务要求。2019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00余件,审结9700余件,直接纠错率达9.85%,综合纠错率约34.3%,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600余件。

  突出公正公信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改革举措部署,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聚焦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

  一是抓好政法领域改革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化改革提供指引。认真贯彻《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实施意见》,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出明确要求。稳步推进南京法治园区建设,经中央批准挂牌成立南京海事法院,推动更多优质司法资源落户园区,积极打造江苏省法治高地。积极推动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省基层法院和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均已完成。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管理。省法院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省检察院推进案件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司法办案质量异地评查工作机制和无罪、定罪免刑案件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开展新法实施后首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260045件,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241401件。

  三是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常见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及审查判断指引》等规范,统一侦查、起诉和审判标准。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说明情况制度,建立健全证人保护机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率稳步提升。不断完善判处监禁刑罚服刑人员特别是病残孕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工作机制,全省服刑人员投送收监工作顺畅高效。

  四是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实现繁简案件集中分类处理。印发《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开发全国首个线上多元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研究拟制《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破产省级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推广“执转破”工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率先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江苏检察机关全年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居全国第一。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在南京挂牌成立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推动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2019年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323件,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资源规划署首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十大案例。

  五是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快推行以县区为单元的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先后命名12家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示范点。创新案件集中办理、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机制,推进受案立案和刑事案件归口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落地落实,推动省公安厅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深化警务公开,建设全省公安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六是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监狱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批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试点,改派驻式检察监督为“巡回+派驻”相结合的检察监督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出台《江苏省戒毒系统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考核标准》《教育矫正中心工作规范》等文件,指导督促各戒毒所开展达标建设,加快推进统一戒毒基本模式落地落实。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公检法司等省级16家单位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制定县域律师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和20条举措,开通“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拓宽检律沟通渠道。健全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完善律师执业惩戒制度和诚信制度,不断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 群众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江苏省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突出法治引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多部门联动开展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11个重点项目的“服务大局普法行”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以“绿色村居、绿色企业、绿色校园、绿色出行”为主要内容的“德法涵养文明”专项行动,举办“诚信守法企业家”“诚信守法标杆企业”宣传推广活动。部署开展以“法惠三农、法护务工、法企同行、法律扶贫、法润民生”为重点的“法润江苏·2019年春风行动”,提供减免费公证服务1万余件,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24万人次。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等机制作用,实施宪法宣传载体升级、法治文化带建设引领、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提升“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多元化的法治宣传载体。

  二是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大运河沿线各市、县(市、区)分级联动共建法治景观集群段、法治惠民样板段、基层治理示范段。大力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全省共提档升级现有或新建运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1200余个,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常州市史良故居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培育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1300余条百家姓氏法治家规家训,新增3000余部法治戏曲、法治动漫、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精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3700余场次,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常州市金坛区12348法律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

  三是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召开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多元规范、有效实施、法治服务、调整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制定出台《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明确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9个三级指标。实施《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基础强化、惠农服务、载体优化等“四大行动”。深入实施万村善治工程,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三大行动,全省所有村(社区)全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法律顾问,服务群众达170余万人。持续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努力扩大为民办实事覆盖面,加强民生保障与法治建设良性互动,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南通市崇川区司法局在社区设立“无人律所”, 1000余名律师为群众提供一对一远程法律服务。

  四是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率先建成以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为“主干”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构建上下贯通、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形成“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双微双员”进村组、进楼宇,打造网站、自助终端、微信群、手机APP四位一体服务矩阵。开展以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1+1+N”常态化巡回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2019年,共为农民工免费审查用工合同6.13万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万余件,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120余万人次。

  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

  五是强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明确重要节点矛盾纠纷排查重点、安全隐患防范重点以及相应工作举措,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制定《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推动在公安、住建、国土等重点领域及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和工作室,基本实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制定《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7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覆盖省市县镇村五个层级,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参与的“五纵四横”纠纷化解网络,在全国率先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万余件,打造形成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江苏经验。

  (撰稿:桂万先 张全连供图: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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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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