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巴音朝鲁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巴音朝鲁因工作变动辞去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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