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提出如果社会公众对涉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或者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问题及时举报,查证属实后,可予以奖励。
鼓励举报以打击不法行为,这个招数并不新鲜。不过此次的奖励金额令人眼前一亮。三个等级的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为罚没款的5%、3%和1%,最低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这一奖励力度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扩大了治理的广度。治理违法行为需要擦亮执法的“眼睛”,当广大群众和内部人员都成为“观察者”“吹哨人”,才能最大化地消除安全的死角。
全民清扫安全死角,倒逼行业自律。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开了6起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不乏大型连锁品牌涉及其中。行业龙头尚且如此,小企业的情况可想而知。群众对食安问题深恶痛绝。网红餐厅屡屡爆出丑闻,可这家道歉了那家又犯事儿,行业整体上演着“真诚道歉、我行我素”的戏码,好似治不好、管不服的“铜豌豆”。究其原因,不讲卫生、用过期食材、虚贴标签等违法行为被发现的几率低,就算被查实,企业也只需让单个门店、某几个员工来“背锅”。比起全面严格管理带来的成本提升,单次违法行为的罚款犹如“毛毛雨”,商家拼的不是“高标准”而是“好运气”。当举报奖励制度让快递小哥、自家员工都成为潜在的监督者,不法行为的“好运气”注定到了头,企业唯有提升标准规范一条途径。
还有部分行业对普通人有较高的观察门槛,只有专业人士才能摸清门道。比如此前某品牌汽车被质疑使用水银制品,某些电池产品被曝设计缺陷具有安全隐患等,但消费者举证困难,治理更无从下手。提高举报奖励,不仅有助于消除大范围的潜在危险,也能鼓励企业专心提高产品质量,以更高的责任意识投入生产经营。
也应认识到,举报是“双刃剑”,要加强对假举报、滥举报等行为的监督管理,避免举报成为同行倾轧、恶意诽谤的工具。如何在众多举报中梳理出有价值的线索,怎么界定好“重大违法行为”,都需要进一步的细化落实。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牵头构建起社会公众参与、市场主体自律、市场监管执法相互协调配合的多元共治格局,让群众身边的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