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对郭美美、汪邹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公开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郭美美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引发社会关注。
郭美美并非因直播带货锒铛入狱第一人,在此之前,女主播廖某因为直播带货售假被法院一审判刑3年4个月。郭美美这次被判刑之所以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缘于她是一名“问题网红”,当年炫富,曾引发了一系列风波;2015年9月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郭美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追究刑事责任,完全是咎由自取。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郭美美在明知上家赵某所销售的减肥糖可能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情况下,仍以每盒699元的单价直播带货对外销售,收款7万余元。西布曲明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食欲的药物,其有可能引起高血压、心率加快,甚至致人死亡的副作用。近年来,直播带货成为潮流。但直播带货不能只管赚钱,不管商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播带货时必须慎之又慎。直播带货前,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还要查看对方是否具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等手续。如果不认真查验就贸然直播代言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郭美美明知其参与销售的减肥糖中可能含有非法添加有禁用成分,但依然予以销售,获刑其实一点也不冤。广大“网红”主播要从郭美美一案中汲取教训,在从事带货活动时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身前途负责的态度,务必对商品质量尽到高度检视、严格把关之职责。
孟亚生/文 勾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