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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 |“派券促销”激活消费源头活水
2022/05/20 20:20  新华报业网  

  5月20日,南京发放今年首轮消费“助力券”,用真金白银为推动消费市场加油,市民马上又可享受“拼手速”的快感。

  消费券、助力券等,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对商家的间接补贴。与直接发放现金相比,消费券不能储蓄且有使用时限,因而其刺激效果更明显。此前,南京、无锡、扬州等地都发放过消费券,上个月,我省再出助企纾困“22条”,鼓励有条件地区发放餐饮消费券。从历次“派券促销”来看,消费券已成为特殊时期促消费、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工具。

  当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是受本轮疫情冲击最强烈的领域,数据显示,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483亿元,同比下降11.1%,消费亟待刺激和拉动。而据国际经验显示,消费券对消费的额外拉动作用在10%至40%之间。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测算,每1元钱的政府补贴能带动3.5元至5.8元的新增消费,杠杆效应达到3.5倍以上。有些地方发放消费券居然撬动消费逾20倍,可见消费券的“乘数效应”不可小觑。以“派券促销”方式对零售、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进行重点补贴,有助于通过提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提振相关领域消费,带动企业生产经营、形成消费回补,帮助这些市场主体稳预期、渡难关,为经济发展积蓄消费潜力。

  消费券是惠民利民之举,但也要看到,部分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出现难抢到、优惠过少,核销要求、使用范围和使用期限等限制条件过多等现象,甚至商家优惠券也来冒充消费券,拉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对此,应该适当延长抢券时间、着力扩大资金池等,多些真诚、少些套路,让群众享受更多实惠,避免“门槛”过高导致消费券成为“纸面福利”。在重点投放人群上,要充分考虑居民收入因素,重点面向困难人群的生活保障需求倾斜。相对于高收入群体,消费券对中低收入水平居民的消费意愿拉动效果更明显,因此借鉴有些地区将消费券分为“普惠型”“红利型”的做法,打造面向更多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券,既是充分放大消费券民生保障作用的需要,也是提升消费券刺激消费效果、促进社会公平的需要。

  虽然消费券带来的短期刺激效果较为可观,但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还应从更长远眼光考虑。消费券往往只能起到中短期刺激效应,且各地财政状况、经济结构各有不同,因此刺激消费不能过度依赖发券,各地也应量力发放。长期来看,要对冲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形成经济发展稳定的拉动力,还是要从促进就业和提升收入、完善社保等方面综合发力,只有消费者手里有钱,心里才能有消费意愿,只有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才能降低居民的预防性需求,进而让经济增长有坚持的基础性支撑。(韩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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