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连被地方银保监分局处罚的平安财险,又摊上事了。
10月14日,江苏银保监局官网显示,因“虚列费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行为”,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被罚款50万元,公司时任负责人也被警告并被罚2万元。
从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来看,单单9月份,平安财险系已收到江苏银保监系统7张罚单,堪称其监管史上的第一违规大户。
合作对象成了“白手套”
对于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的“虚列费用”违规细节,无锡银保监分局此次列具得非常详尽。
2019年3月,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制定活动方案,计划于二季度发放的好车主宣传单页,向某工作室定制83900份宣传单,金额16.78万元。
3月21日,平安财险向上述工作室支付了16.78万元,支付用途为印刷品、广告制作。
3月19日,上述工作室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张。3月26日,该工作室向郑某个人账户转账25万元。
不过无锡银保监分局检查发现,平安财险虽然将25万元列支在业务宣传费科目,但并没有提供这批宣传单页的入库和出库领用的登记表,与其相关内控制度要求不符。
平安财险负责人后来交代,该笔费用没有用于印刷宣传单页,某工作室返还15万元现金,并由平安财险作为管理费支付给某代理公司。
梳理整个过程,也就是说,某工作室只是平安财险的一个“白手套”,虚开了25万元的“业务宣传费”发票。其中的15万元,被平安财险作为“管理费”支付给某代理公司。而该工作室也在其中拿到了1.78万元的“好处费”(16.78万元减去返还的15万元)。
无锡银保监分局认为,安财险惠山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最终,根据相关规定,无锡银保监分局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平安财险系被罚已逾百万
相比眼花缭乱的虚列费用过程,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的另一项违规行为要简明得多。
2019年1月-3月期间,该公司将某代理公司等29个无资质综合经销商网点的业务虚挂在某代理公司名下,涉及保费总计231.88万元,手续费金额33.32万元,平安财险通过转账方式将资金转给某代理公司。
无锡银保监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根据相关规定,无锡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30万元。加上前一项违规行为,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此次合计被罚50万元。
同时,无锡银保监分局认为,柳燕作为时任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因此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柳燕自2017年9月28日担任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的法人、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无锡银保监分局此次对平安财险惠山支公司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9月30日。而在9月11日、9月25日,平安财险系也先后受到泰州、盐城两地银保监分局的处罚。江苏金融观察此前有过详细报道:(半月连收5张罚单,合计被罚53万,平安财险系出了啥大事?)
这也意味着,平安财险系在9月份已经收到7张罚单,合计罚金达到105万元。数量之多,创下了江苏银保监系统监管史上的一项新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