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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律援助案件首破10万件
2020/01/07 20:29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记者7日从江苏省司法厅获悉,江苏去年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104467件,其中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占受援人总数55%。

  

  近4年,我省法律援助案件量持续攀升,年均增长率近5%。各地适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覆盖范围由低保向低收入群体延伸,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中已有8个市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市为低保标准的2倍或1.5倍。各地增加法律援助事项,南通市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苏州市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一些地方已将事项范围扩大至知识产权、见义勇为、环境公益诉讼等领域。

  去年10月,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县(市、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因全覆盖新增案件量18201件,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56.2%。在驻人民法院和看守所值班律师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联合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在人民检察院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意见》,推动实现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全覆盖。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44485件,其中认罪认罚案件法律帮助27593件。全省已形成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和援助律师辩护相结合的刑事法律援助体系。

  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受理承诺制申请121件。推进“全域通办、一证通办、一窗通办”的一站式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之间转交申请、核实情况、调查取证等环节的协调配合。升级改造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完善法律援助移动服务功能,依托司法所、农民工聚居地以及工会、残联、人民法院、劳动仲裁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与各层级法律援助中心、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一起,构建了“线上+线下”“中心+站点”的立体服务网络,推动服务触角向村居、社区拓展,方便群众随时随地申请法律援助、查询办理进度。

  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及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等工作规范在各地全面贯彻实施。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吸纳有奉献精神、专业能力高的律师加入名优律师库,对不参与任何工作的律师实施劝退,名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20%以上。强化案件质量监管,综合运用结果反馈、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定期回访、旁听庭审等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并在全省随机抽取390件法律援助案卷集中开展同行评估,案件优秀及合格率97%以上。在全省抽取100件案件参加全国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评估结果居先进行列,无不合格案卷。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张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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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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