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江苏 > 社会 > 正文
交汇点明日直播捕杀野鸟案,徐州大中小学生将“围观”这堂生态法治课
2020/03/08 18:03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逮个鸟还犯法?你说对了!睢宁县的史某用掺了农药的玉米捕杀野鸟,结果摊上官司。3月9日9:30,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远程视频审理这起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央视、交汇点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将全程直播。

  去年10月14日下午,被告人史某在禁猎期且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睢宁县桃源镇丁牙村南部坟地内,采用将农药掺入玉米后撒至农田等禁用的方法捕杀鸟类63只。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农药和捕杀的鸟类予以扣押。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猎捕的鸟类中有山斑鸠48只、珠颈斑鸠1只,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徐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用投毒的方式捕获鸟类,不仅给鸟类带来灭绝性危害,而且对其他物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性造成威胁;被毒杀的鸟类一旦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希望通过对本案进行审理、宣判和司法宣传,使不捕、不购、不食野生动物的观念成为人民群众的社会共识。

  值得关注的是,结合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双重需要,徐铁法院创新司法宣传方式,将生态法治教育“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协调徐州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师生发布在线观看庭审直播的通知,邀请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和南京农业大学组织师生在线观看,上好大、中、小学新学期第一堂生态法治教育课。同时,法院还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全市各大农贸、农副产品、水产品市场业主在线观看庭审直播。

  交汇点记者 顾敏

标签:
责编:王娣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