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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好不好,本月起将有“江苏标准”
2020/06/05 16:40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近年来,以甲醛污染为代表的室内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公众关注。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杀手”。6月5日,世界环境日,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在南京举办“防治室内污染、共建美丽家园”公益活动。交汇点记者在现场获悉,国内首个“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本月将落地江苏。届时,按照标准将在住宅、学校、办公场所等室内环境中进行试点。

  “防治室内污染、共建美丽家园”公益活动现场

  如何有效检测、评判室内空气质量对健康的影响?2018年11月,“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在江苏立项。这一标准,针对住宅、办公建筑物、室内公共场所以及其他室内环境制订有效评价体系。

  立项之初,研究人员发现,我国的室内空气污染受到室外空气污染、吸烟、装修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物理、化学、生物性等污染物,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一大因素。据统计,城市居民每天约80%-90%的时间在室内环境中度过,即使在农村,人们在室内的停留时间也不少于50%。同时各种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和日用化学品大量进入室内,人们在室内接触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比以往明显增多,对居民尤其是老、弱、病、残、幼等体弱、敏感人群造成了健康危害。

  “防治室内污染、共建美丽家园”公益活动现场

  据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秘书长黄海介绍,新“标准”不仅参考了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还借鉴了国际上相关空气质量基准研究的最新成果,并对全省多地室内空气进行了检测和评估,规定了住宅、学校和办公场所等三类场所的空气质量和监测要求及健康影响评价方法。“新标准与以往标准的最大区别在于以‘健康’为衡量指标。”黄海介绍,这三类场所是人们活动时间最长的室内空间,在考虑了自然通风、使用空调等因素前提下,新“标准”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危害程度等选测和必测指标。

  不同于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等由政府主导制订的标准,团体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产生的标准,充分考虑了市场的需求,强化了社会组织在标准化和创新中的作用,对于搭建自愿性标准体系、进一步带动我国标准化管理改革有着新的意义。为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评价团体标准”更具科学性、实用性,省内多方专家进行了多次论证、完善。

  在标准发布前,6月5日活动现场,江苏省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学会邀请省、市卫生疾控系统专家现场就室内环境污染防治进行答疑。接下来,还将陆续把制作的《防治室内污染 共建美丽家园》系列科普挂图送进社区、学校等重点人群活动场所。

  交汇点记者 胡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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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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