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29日的《政风热线》节目中,南京市民王女士反映,她因患有视网膜眼底病变,需定期到医院注射一种名为“康柏西普”的药物,来缓解眼部水肿。这种药已经纳入医保范围,但王女士却无法享受,仍需要自费结算。
据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朱晓文介绍,康柏西普是2017年国家谈判进入医保的36个药物之一,但目前这种药品的报销只限于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黄斑病变患者,王女士病情还不符合国家办法。
节目中,记者走访江苏省人民医院与江苏省中医院医院,也被告知康柏西普不能走医保。
两家医院为何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报销政策?“目前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中,约有10种列入省中医院的准入目录,其他药品则根据临床需求,走临时采购流程。”江苏省中医院药学部主任姚毅说,省中医院目前没有采购过康柏西普,但如果患者有需求,医院可以临时采购。该院眼科主任魏伟则表示,药物采购申请的审批时间长,每种药物都临时采购的话不太现实,所以他目前没有为患者申请过康柏西普的临时采购。
江苏省人民医院公费医保办公室主任丁海霞告诉记者,国家对康柏西普药品有严格的适应症管理,一定要符合药品适应症,才能给予报销。临床上,对符合适应症的患者,医院会落实药品的临时采购机制。医院也会加强临床宣教,要求医生严格按照适应症使用药品。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实习生 龚晓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