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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阳光普照
2019/10/31 22:32  交汇点新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治理现代化程度直接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江苏从群众需求出发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织牢权利保障的严密法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把法治江苏建设推向纵深。

  “非诉”当先,将矛盾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8月底,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商务部工作人员宋先生向江宁开发区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创新司法、高效为民”等字。“高效便民,不伤和气!”谈起“非诉”,他高兴地说,之前公司 6 个案子在手,3个通过非诉方式和解,最快仅用一周时间,大大提升了民营企业法治获得感。

  近年来,江苏开展调解程序前置试点,在各级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今年以来,江苏在全国率先探索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方式多元化解纠纷,初步形成“非诉”和“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二元格局。

  

  “非诉”成为基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减压阀。连云港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速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辅助等“七位一体”服务体系,推动大量纠纷解决在诉前。南京市江宁区探索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1+3+N ”模式,第一时间定纷止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在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中具有独特优势。”江宁区司法局局长刘春明说,6月以来,全区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化解矛盾纠纷15358 件,同比增长78.4%。

  “非诉”的引入,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紧张局面。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胡腾云说,法院构建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 +调解员+书记员”组成的调解速裁团队,专业调解员唱主角,法官及时提供法律指导。“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每月案件数达800多件左右,平均有120件通过‘非诉’方式化解。”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利于社会风险释放和社会张力减压。”江苏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在法治框架内运用乡规民约、道德文化等规范行为,有利于促进社会自治善治。

  政策护航,让群众摸得着公平正义

  江苏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大力提升援助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98487件,受援人99267人,其中农民工 48854,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7亿元。

  近年来,江苏推动受援人群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目前,苏州、无锡、盐城、宿迁等地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

  在应援尽援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应援优援。去年以来,江苏以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建立全省法律援助服务对象数据库,目前入库贫困人口、低保、五保等人员信息137.6万余条。按“一户一策”“一户一案”要求,为贫困户制定法律援助方案,提供法律服务。江苏办理涉农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案件 16850件,办结率 68%。

  

  江苏省司法厅、省财政厅最近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建立法律援助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机制。“根据服务质量上下浮动一定比例,确定不同级别补贴标准,从而促进服务质量提高。”省法援中心主任唐俊说。

  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刑事法律援助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目前,江苏所有县市区均已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域全覆盖,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8294 件,比试点前增长 349.8%。今年7月,孙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直到社区矫正报到期满时仍未报到。江苏天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惠兵顶着高温,前往孙某家中耐心劝导、释法明规,最终成功劝导他完成手续。此前,姜惠兵已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全程为孙某提供刑事法律援助。

  春风化雨,从“不能再犯”到“不想再犯”

  江苏是2003年以来全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省份。截至5 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1万余人,按期解矫36.3万余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 3.8万余人,重新犯罪率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2014年,江苏颁布施行全国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明确“坚持惩罚犯罪与教育矫正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再社会化相结合原则”,最大限度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谈话谈心消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阴影,帮他们找工作、解决生活来源,想办法解决养老保险等……近年来,江苏发挥教育矫正攻心治本作用,针对性实施道德、文化、心理健康教育等,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就业指导、专业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落实低保、临时救助、就业就学等政策,消除再犯诱因。

  “我以后不会再干违法犯罪的事,一定做好妈妈、好公民。”徐州人李某讲起自己的转变,由衷地感叹。犯盗窃罪的李某因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偿还每月2000余元房屋贷款,情绪日渐低落。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司法所矫正小组不仅通过心理辅导、感化教育让她振作精神,还帮她租下一间20 平方米车库做缝纫加工,鼓励她应聘送餐员。如今,李某送餐业务越来越好,每月收入5000余元。她还成为一名江海志愿服务者,空余时间主动帮助邻里。

  目前,江苏紧扣入矫、矫中、解矫“三期分段”的教育管理主线,突出分类管控、精准矫治、损害修复、智慧矫正“四个关键”,构建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江苏省司法厅相关人士表示,江苏探索启动社区矫正损害修复项目,经过近两年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初步形成以“犯罪人修复、被害人与社区修复、规范修复以及社会关系修复”等四重修复为基础的江苏社区矫正损害修复模式。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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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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