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江苏 > 要闻 > 正文
江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出台:向成效明显的经济薄弱地区倾斜!
2019/06/18 13:43  交汇点新闻  吴琼  

  交汇点讯 交汇点记者18日获悉,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会同省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聚焦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通过激励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推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取得新成效。

  办法对全省13个设区市进行评价,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进行激励。评价内容包括各设区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对各设区市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以市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较好的设区市参照办法和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价相关办法,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推荐激励候选县(市、区)。鼓励向年度治理成效明显、整治变化较大的经济薄弱地区倾斜。

  省级财政在分配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倾斜资金主要用于激励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和长效管护运维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内容。为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全省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我省还建立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度跟踪调度机制。

  交汇点记者 吴琼

标签:
责编:刘雨菲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