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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网络“护苗”筑起更多安全屏障
2019/08/26 15:36  太湖明珠网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具体针对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更正删除儿童个人信息途径和方法等方面提出了二十九条细化措施,为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再上了一道安全屏障。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机会越来越多,年龄也在逐渐下降。据权威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眼下,网络授课APP、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平台等铺天盖地,青少年儿童每天都接触着各类的新鲜事物,而在众多的网络平台中就存在着不少信息安全隐患。儿童个人信息的泄露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侵害儿童利益的突破口,进而危害儿童身心健康,影响其价值观、世界观。

  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夯实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之堤。近年来,我国在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上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到拟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此次新出台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设定的保护范围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之前相关的保护条例相比,年龄范围进一步下降,这是网信部门在保护儿童个人信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有了法律法规,相关行为才会变得有法可依,才能更好地对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样的一部法律既为网络运营者划定了“红线”,又为网络安全发展指明了方向。

  网络“护苗”,还需全社会参与。维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绝不是主管部门一家单位的事,也不是仅仅依托法律法规就能做好的事,而需要网络运营者、儿童监护人、学校、媒体等社会各方共同参与。作为网络运营者要有足够的自律精神,不但要自觉践行法律法规条款,还需在筑牢网络安全屏障上主动作为,如开发出适合青少年儿童的绿色上网软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上网环境。作为儿童监护人,父母也应当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轻易在网络上泄露儿童信息,自觉做好儿童上网监督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实实在在的案例、现场宣讲等形式,增加青少年儿童对网络安全的认知,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势在必行,也长路漫漫。为网络“护苗”筑牢安全屏障,让儿童更好地享受互联网红利,我国在法律体系建设、技术升级等方面还有很多功课要做。未来,只有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协作,儿童成长环境才会越来越健康。(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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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建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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