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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前三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发布,前十名是……
2019/11/21 21:06  交汇点新闻  吴琼  

  交汇点讯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江苏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发布前三季度排名结果。

  从前三季度排名结果看,1—9月,63个县(市、区)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高淳区、扬中市、江都区、丹徒区、溧水区、溧阳市、如皋市;相对较差的后10位(倒1—倒10名)依次是涟水县、灌云县、铜山区、贾汪区、海安市、睢宁县、邗江区、如东县、泗洪县、赣榆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1—9月实际参与变化程度排名的县市为61个)相对较快的前10位(1—10名)依次是仪征市、赣榆区、如东县、海安市、如皋市、浦口区、姜堰区、通州区、响水县、启东市;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倒1—倒10名)依次是扬中市、丰县、盱眙县、靖江市、邗江区、沭阳县、句容市、泰兴市、铜山区、涟水县。

  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处长刘晓蕾介绍,为强化县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水环境质量,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江苏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案(试行)》,从11月起,对纳入我省高质量发展考核的63个县(市、区)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按月向各地政府反馈排名情况,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排名结果。开展全省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以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主要目的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排名有效督促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坚定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加大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促进形成全省水环境质量“比、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排名积极引导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三是通过排名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公众参与,强化舆论监督,倒逼县(市、区)政府“真抓实干”,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四是通过排名客观反映县(市、区)政府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和努力程度,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省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交汇点记者 吴琼

  图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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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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