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发布的该院《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三周年白皮书》中,有两个数据引人关注。3年来,该院判决的“民告官”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占判决案件总数的27.06%。其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败诉率最高,占败诉案件总数的29.63%。
据了解,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拆迁管理、违建整治等城建类案件占近六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败诉案件中,以查处违法建筑的名义超越职权实施强拆的,也占有很大比例。
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然而,在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要内容的社会共识下,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为什么败诉率居高不下?基层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什么又是败诉率高中之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基层干部把“敢担当”简单地理解为不顾实际、不管法律的“蛮干”。比如,推进拆迁一定要依法依规,但有的干部却认为,强拆申报程序繁琐,时间周期很长,而上级对拆迁进度催得又紧,“如果样样都按规矩来,那基层什么事也办不成”“当干部,就要有担当。怕这怕那,就是没有担当的表现”。从这次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公布的“民告官”行政机关败诉率来看,持这种观点的干部恐怕并非个别现象。
在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这种将不依法行政的“蛮干”当作“担当”的杂音不可轻视。作为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担当绝不是争勇斗狠,更不是盲目冲动、无法无天。担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要讲先进性,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代同行;又要讲原则性,敢于旗帜鲜明地坚持原则。对干部来说,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勇于较真碰硬,要讲责任性,面对失误勇敢站出来,勇于承担责任,不逃避。
为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现在,不少地方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容错纠错要实事求是,对这种不依法行政的“蛮干”乱作为行为,有关机关不能“错容”,应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问责追责制度,找出病症,严肃问责,督促其赔偿经济损失,督查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不能以交“学费”为由搞“下不为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担使命,就是要牢记我们党肩负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负责,积极主动作为,保持斗争精神,敢于直面风险挑战。”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殷切期待,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祛除“蛮干”行为,既勇于担当,又善于担当,依法行政,科学有为。
交汇点记者 孟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