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距离开学还有一周的时间,刚刚,记者获悉,南京各校秋季学期收费标准有调整!
按照南京市发改委和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实行分类分档最高限价,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助学款。按照《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民办中小学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南京市实行分类分档定价管理,收费标准分为2类(普通班和高中特色课程班)3档,每类每档制定最高收费标准。普通班,小学、初中:一档不超过2.8万元/生.学期,二档不超过1.9万元/生.学期,三档不超过1万元/生.学期;高中:不超过3万元/生.学期。高中特色课程班,不超过5万元/生.学期。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调整后,最高限价的收费标准,低于杭州,与苏州持平。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分类分档收费标准申请,南京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根据各学校教学管理、社会认可度、收费规范、生源地经济状况、投诉举报等因素审核具体的分类分档收费标准,市发改委对收费标准进行备案;办学时间在3年内(含3年)的学校,其义务教育阶段普通班原则上不得申请一档收费。各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后,3年内要保持稳定。另外,基于进一步规范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满足家庭多样化教育需求的总体考虑,从今年3月份开始,南京市发改委会同南京市教育局开始酝酿对现行的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进行调整。收费政策调整后,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严禁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违规收费的学校,通过媒体曝光,纳入信用不良记录,对学校有关责任人依照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民办中小学通过设立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今年8月12日,南京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南京两所学校学费、住宿费调整的通知,包括第十三中学国际班学费和南外雨花国际学校住宿费。据悉,调整时间都是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
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南京市第十三中学与加拿大多伦多国际学院合办“中加双学历高中班”。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南京市第十三中学“中加双学历高中班”收费的批复》(苏价费〔2016〕16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该班近年来实际运行情况和南京市发改委对该班教育培养成本监审情况的报告,经研究,现就该班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9000元。学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原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另一项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据悉,该校是2019年经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根据《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确定该校住宿费:2人间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400元,4人间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0元,4人间以上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200元。住宿费标准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执行。
另外,公办校收费标准可参考下图:
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