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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南京取消所有公立医院医用耗材加价销售
2019/09/05 11:05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记者从9月5日到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底前南京所有公立医院的医用耗材将实现“零差率”销售,销售价格按采购价格执行。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国宝介绍,治理医用耗材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推进医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加强医用耗材使用监管是新组建的医保部门的重点任务,也是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在当天出台的《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南京将推行统一的医用耗材编码在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结算、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实现监管平台、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

  今年8月30日,南京市医用耗材阳光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集中结算,阳光运行,实施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结算、支付”全流程精准、实时、闭环监控管理。据了解,南京将在11月底实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2020年完成药品监管系统并入,全面实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运行,隔断医院医生腐败污染源。

  据了解,南京阳光监管平台将及时采集全国医用耗材最低价,要求定点医院按监管平台公布的医用耗材最低价格网上集中采购。对“价格高、使用量大”的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组织南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与生产供应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定点医疗机构按谈判结果网上采购;选择临床使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具有竞争性的高值医用耗材,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带量采购,联合议价,定点医疗机构按谈判结果网上采购;加强应急和备案采购管理,即医疗机构一个年度内临床急需的医用耗材,三级医疗机构网下采购最高不超过上年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2%,其它医疗机构最高不超过上年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1%;对应用新技术的医用耗材,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议价后,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备案网上采购。

  王国宝介绍,南京将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如将定点医院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结算等纳入协议管理和年度考核,推进医用耗材支付标准、比例等政策协同改革,对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货款,确定医保基金按总费用的30%-50%比例预付给采购医疗机构,实现以量换价。对因主动降价、议价谈判、规范使用等降低的总医疗费用不调低当年度医保预算总额。对定点医疗机构不按规定执行,自行网下采购的医用耗材,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等等。

  另外,南京还将探索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将医用耗材整体打包并入医疗服务项目或单病种收费项目之中,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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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周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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