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南京 > 要闻 > 正文
“擅自采摘玄武湖并蒂莲”行为被纳入南京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2020/08/04 22:00  紫牛新闻客户端  

  紫牛新闻客户端8月4日消息,7月26日下午,南京玄武湖景区一株并蒂莲被一名游客擅自采摘,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8月4日上午,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被“记录在案”的首例不文明行为。

  记者了解到,并蒂莲是荷花中珍品,很稀有,其生成几率是十万分之一,因此人们都将其视为吉祥、喜庆的征兆。当玄武湖这株网红花谢了,结出了并蒂莲蓬后,7月26日,一名外地游客趁管理人员不备偷偷将其采摘了下来。玄武湖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景区根据《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第36条第2款,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这名游客的行为违反了《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造成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南京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旅游诚信建设,维护良好的文明旅游秩序,根据《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8月4日上午,文旅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评审组由导游代表、法律专家、旅行社代表、景区代表和游客代表组成。经过讨论,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4月11日起实施。《办法》所指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对象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最高为5年,并将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信用南京”等网站同时公布。对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旅游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标签:
责编:张红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