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9月3日,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与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江苏省润天生化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代表签订供应服务企业协议。
据了解,供应服务企业协议是南京市医保局为治理医用耗材(药品)价格虚高,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净化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医用耗材(药品)供应保障的监管,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集中采购全流程监督,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的全新举措。
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企业签订协议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规范企业服务行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需要。
值得一提的事,协议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违约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并视情节和性质轻重,做出通报、工作约谈、暂停供货资格、取消供货资格、解除协议等处理措施。对供应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具备医用耗材(药品)供应服务资质和相应配送能力的企业,严格按照填报资料、组织审核、签订协议等规定程序与采购保障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在首批供应服务企业试点协议管理的基础上,该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将与全市2000余家供应服务企业集中签订协议。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