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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个!南京栖霞开设“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专窗
2020/12/25 21:36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12月25日,南京市栖霞区政务服务中心将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苏政50条”服务专窗等进行整合,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据江苏省政务办介绍,这是全省首个“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专窗。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月22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的实施方案》,明确12项重点任务,包括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专窗。

  12月23日江苏省政务办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全省县级(含国家级开发区)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窗(区),确保国务院办公厅明确的140项“跨省通办”事项按期实施,同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专窗(区),提高跨地区、跨层级办事效率,更有效地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作为“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线上服务的补充,线下服务专窗(区)主要提供线下办事咨询、协调联系、材料代收、流转分发、证照代发等服务。

  专窗(区)实行“收受分离”服务模式,包括归属地办结(通办地收件、归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和通办地办结(通办地收件、通办地受理、通办地审批)两种。

  对于归属地办结的通办事项,通办地专窗(区)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标准收件,开展形式审查,进行人证核验及证件材料原件核对等业务操作,所收材料拍照并传输给归属地窗口,需归档的原件材料可邮寄至归属地窗口。办理结果由通办地专窗(区)向申请人反馈,或由归属地邮寄给申请人。

  对于通办地办结的通办事项,通办地专窗(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人证核验及证件材料原件核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受理,再分发流转至有关部门窗口办理。办理结果由通办地专窗(区)直接向申请人反馈。

  交汇点记者看到,省政务办相关通知还要求: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受理和审批标准,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打造线上线下一体联动、深度融合的服务体系;各地要在相互授权信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异地收件、告知承诺、问题处置、监督管理、责任追溯等工作机制,规范本地专窗(区)的工作职责、业务流转程序等;为延伸通办服务,各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涉及通办事项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要在全科窗口基础上,开通“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功能,且探索在村(社区)设置“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代收代办服务点。

  交汇点记者 徐冠英

  视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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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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