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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仍很重?南京推出普惠型商业健康险
2021/01/07 17:26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1月7日,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督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南京宁惠保”正式发布。

  “南京宁惠保”启动仪式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滨、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静、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保处副处长聂磊现场投保

  “南京宁惠保”的参保条件等同基本医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症、无需体检,参保人每年最低保费99元,最高可获得110万保障。即日起,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南京居民,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健康南京”App、“南京宁惠保” 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个渠道投保。投保截止时间为今年4月6日。

  “南京宁惠保”提供99元/年和199元/年两个版本。保费为99元/年的保障待遇为: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符合南京市医保支付范围内、医保支付范围外且符合南京市医保目录管理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部分,在分别扣除年度累计免赔额2万元后,剩余部分医保支付范围内自付部分费用最高按90%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00万元;医保支付范围外且符合南京市医保目录管理的自费部分最高按40%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0万元。

  保费为199元/年的保障待遇为:在扣除年度累计免赔额后,剩余医保支付范围内自付部分,扣除年度1.8万元免赔额后最高按照90%赔付,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00万元;医保支付范围外且符合南京市医保目录管理的自费部分扣除年度2万元免赔额后最高按照40%赔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万元。

  此外,如果在参保时已患有恶性肿瘤等6种既往症的,同样可以参保,且医保支付范围内自付部分、医保支付范围外且符合南京市医保目录管理的自费部分,可分别按照50%和20%比例赔付。

  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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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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