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3日,省政府下发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南通市行政区划作调整:撤销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设立新的南通市崇川区;撤销县级海门市,设立南通市海门区。7月28日上午,南通市举行崇川区海门区揭牌大会,崇川区、海门区正式揭牌。
7月23日,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举行。
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委员会,撤销原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委员会、港闸区委员会;成立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撤销原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港闸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法依章设立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崇川区人民政府、政协崇川区委员会等机构。按照重新核定的机构编制、人员职数、工作职能,组建崇川区各机关部门。中国共产党南通市崇川区委员会负责筹备召开崇川区第一届党代表大会的相关事宜。成立崇川区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召开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成立崇川区人民政府筹备组、区监察委员会筹备组、区人民法院筹备组、区人民检察院筹备组,分别负责崇川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组建工作。成立政协崇川区委员会筹备组,负责筹备召开政协崇川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海门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分别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南通市海门区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更名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海门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政协海门市委员会更名为政协南通市海门区委员会。海门市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更名为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更名后,海门区党代会、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协海门区委员会届次连续计算。
交汇点记者 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