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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违反新《固废法》案件在南通被查处,将面临重罚!
2020/09/04 09:41  交汇点新闻  吴琼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为切实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新《固废法》专项执法检查,并在海门查处了全省首例违反新《固废法》的案件。

  当天,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一家道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西北角地面上约有100公斤漆渣露天堆放,现场工人正在将漆渣平铺晾干。此外,厂区木工车间内堆放有约150只废油漆桶。执法人员调阅企业环评资料发现,企业产生的漆渣及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

  随后,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根据新《固废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照法律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将结合进一步调查情况,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的处罚金额。

  据了解,新《固废法》扩充完善了原有的法律责任专章,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同时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范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交汇点记者 吴琼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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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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