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8日发布1—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针对63个纳入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考核的县(市、区),不仅公布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和改善幅度相对较快的前10位,还公布了相对较差的后10位和改善幅度相对较慢的后10位,“红榜”“黑榜”一对比,让有的区县负责人红脸出汗,有了紧迫感。
江苏是全国唯一的拥有大海、大江、大河和大湖的省份,丰富的水资源是大自然对这片土地的馈赠,也让“水韵江苏”成了令人称羡的标签。如何让一泓清水保持绿波荡漾也成了江苏各地一项重要工作,为此江苏推出“河长制”,省、市、县、乡各级主要领导签订“军令状”,作为水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2021年5月1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也正式实施。作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领域一部总纲性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各地也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系统治理思路,着力理顺机制,压实责任;突出区域共治,联防联治;强化源头治理,刚性约束;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施策。以“铁腕治污”取得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的总体全面好转。
事情总是有两面的。河湖众多、水网密布造就了“水韵江苏”的自然禀赋,但也给水环境质量保持和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城市化建设快速发展,生活污水量大大增加,特别是城镇生活污水相比较工业污水、废水而言,来源多、分布散,对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断深入,广大农民朋友对过上美好生活也充满更多的期待,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也成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一道必答题。有的地方在唯GDP的思路下,不惜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有的地方搞形式主义,口号喊得响就是不落实,把污染治理当成是软任务,得过且过;有的水体属于两地或多地共管,时常形成“都管都不管”的局面,甚至互相推诿,令本已污染的水体雪上加霜……凡此等等,造成了水污染的加剧和环境改善的停滞不前。
水是土地的血液,水网纵横造就了江苏富饶美丽的今天,但摆在面前的治水护水任务依然艰巨。不论是“红榜”还是“黑榜”,对地表水的治理都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都与城乡群众的要求存在差距。唯有知耻而后勇,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真抓实干,把治理措施一件一件落到实处,才能保护好、改善好我们的水环境,才能绘就新时代美丽江苏画卷,才能让8500万江苏人民收获满满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