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两名河长因将“打卡”当履职,人到心不到,履行河长职责不到位被提醒谈话。
按照规定,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巡查河道1次,社区河长每周至少巡查1次。这两名河长非常注重现场巡查“打卡”签到,尤其是今年5月份,两名河长巡河打卡达16次之多,“超额”完成了“打卡”任务。然而,河道污染问题却依然严重。这两名河长巡河发现不了问题,发现了问题又视而不见,用形式主义搪塞实际工作,用“看起来很美”的数据粉饰虚假业绩,用“打卡”凑数代替履职尽责,受到处分理所当然。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任其职就要尽其责,切勿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
孟亚生/文 曹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