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评论 > 漫话 > 正文
漫·议|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火灾,巨额赔偿为谁敲响警钟?
2021/11/26 16:26  新华报业网  

  日前,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宣判的一起楼道堆放杂物起火致人伤残案,引发关注。该市朝阳区一小区业主王某将捡来的废旧纸壳等杂物,长期堆放在楼道内,引发火灾,致邻居不幸重度烧伤。法院终审判决王某赔偿受害人全部费用633万余元的70%,即443万余元,物业公司对633万余元全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生活中,我们时常看到,一些业主爱将杂物堆放在楼道内、将电动自行车放在楼道内私拉电线充电,不仅侵占邻居回家通道,而且影响环境卫生、存在安全隐患。以往,每当其他业主投诉、反映这些情况时,物业公司常以自己没有执法权,能躲就躲、能拖则拖;有关部门则以邻里纠纷为借口,要求业主们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要求投诉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此,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矛盾变得更加复杂,邻里关系越来越紧张。

  这次,北京市三中院的终审宣判,对在楼道堆放杂物、私拉电线充电的业主敲响了警钟。发生上述这些行为,不仅失德,而且涉嫌违法,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后果严重,除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给物业公司提了一个醒,别以为没有执法权,就可以置身事外。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及时排除隐患,对业主违法行为没有尽到劝阻、制止责任,没有尽到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报告责任,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同样要承担巨额赔偿责任。

  孟亚生/文 商海春/图

标签:
责编:刘雨菲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