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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议 | 被打还手算互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22/08/03 18:44  新华报业网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一快递代收点店主,遭醉酒男子暴力殴打,不仅鼻梁被打骨折,还造成脑震荡。从网友上传的视频发现,被殴打的店主始终没有还手,只用胳膊防御,由着男子拳打脚踢。原来店主担心一旦还手,会被定性为互殴,双方可能都会被刑事拘留。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基层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武断地将被打者还手定性为互殴,各打五十大板,并大张旗鼓地宣传什么“被打不能还手,还手就是互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由于这些不恰当的“普法”,误导人们被殴打时不敢还手,致使打人者态度蛮横、气焰嚣张,被打者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为了弘扬正气,维护正义,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应该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近年来,司法机关公布多起正当防卫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诠释正当防卫的理念和规则,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两高一部发布的指导意见马上快两年了,益阳市还发生店主任由不法分子殴打不敢还手的情况,说明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宣传正当防卫的理念和标准,让善良的人在遇到不法分子行凶时,敢于及时还击,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防卫权利,维护社会正义。

  孟亚生/文 张永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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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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