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郑州一高校毕业生要求学校退还疫情期间的住宿费时,所在系一名领导称“毕业班没有退住宿费的说法”。
今年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文件,明确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受疫情影响,很多高校不能按时复课,学生没有在校住宿,将在此期间的住宿费全免或减免收取,理所应当,怎么能大言不惭地说“毕业班没有退住宿费的说法”呢?
也许,每个学生能退到的住宿费并不多,但所有学生的加在一起,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该退而不退,契约精神哪里去了?有关文件精神要不要落实?大学的脸面何在?高校拒退还学生住宿费,有辱斯文,有损学校形象,违背了契约精神,有关部门应该管一管。
孟亚生/文 商海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