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明确事业单位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学习经历、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性条件。这一举措,传递出机关事业单位带头维护公平、反对“学历歧视”的鲜明态度。
多年前,白岩松就曾感言:“我到一些非‘双一流’高校,跟学生交流的时候,他们的不自信和自卑给我造成的刺激是很强的。”这种不自信并不是天生的,有很沉重的现实原因,譬如学历歧视。现实中,不少单位“见面先问出处”,有的非名校硕博不要,有的“第一学历”二本不收。究其原因,有的是片面把毕业院校等同于个人能力;有的是为了提高选人效率,降低招聘成本;有的则是希望用名校毕业生来“装点门面”,营造“高大上”的气氛。
招聘注重学历有其合理性,但也要防止陷入“学历决定论”的泥淖。高考是相对公平的,但也不得不承认,不同地域、不同家庭背景等都可能是影响高考成绩的重要因素,因此,读什么样的大学未必完全是个人能力的体现。再如,一些语言、财经、政法类院校,排名虽不靠前,但专业实力往往接近甚至不输名校,如果只看“名气”,显然有失公允。去年华为两百万年薪招聘的“天才少年”张霁,“第一学历”就是三本,如果华中科技大学或华为存在“第一学历”歧视,“天才少年”也很难有一展才华的余地。
对人才的评价应该是因岗而定、是多元的,不同的评价取向才能有效遏制学历“内卷”。但现实中,太多单位“非名校硕博不要”,当学历歧视日益严重,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会渐渐失去公平入场的机会,这就倒逼他们不得不加入“内卷”,有的院校甚至在大一、大二就开始鼓励学生考研,还把考研率当成院校特色进行招生宣传。一所高校,如果考研风气过重,学生过早“抢跑”,很可能会影响“本科为本”教育理念的落实。
消除学历歧视,体制内单位理应做出表率。这些单位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和示范效应,有能力也更应该拿出切实举措来,譬如,不得在报考中对非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人为设置障碍。不要小看这种努力,此前,乙肝歧视条款就是在公务员录用中率先被破除的,也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我们期待,更多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带头矫正用人歧视条款,营造公平就业的气氛,保护求职者平等参与就业竞争的权利。
(韩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