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红主播辛巴因直播售卖假燕窝,被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退赔7971万余元。这是自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确立并实施以来,我国首例就网络直播带货欺诈行为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引起舆论关注。
因为售卖假燕窝,辛巴此前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90万元。一些人为辛巴辩解,称辛巴直播带货前,并不知道燕窝有假,因为厂家的误导而夸大宣传,他是被生产厂家和自己的团队所坑,有关方面应该向厂家索赔。此话看似有理,但在法律上却站不住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我国《广告法》也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燕窝作为食品,关系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辛巴在直播间代表商家售卖假燕窝,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代表消费者向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近年来,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热度有增无减,在直播促销下,很多商品销量大增,既给商家带来了可观的效益,也为网红主播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辛巴素有快手直播带货销量第一人之称,粉丝多达7000多万。这次直播带货售卖假燕窝,不仅人设崩塌,而且受到巨额索赔,应引起所有带货主播警示。
主播带货并非只是带货那么简单,也不是售货员和推销员把商品销售出去即可了事,而应对其所推荐的商品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影响越大,责任越大,网红主播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身名誉和形象负责的态度,带货前力求尽到注意义务和把关职责,确保所带货的商品质量过硬,至少不存在质量问题。直播过程中,要如实介绍所推荐商品的功能、性能,不夸大宣传,不误导消费者,不做虚假承诺,否则,一旦“翻车”,巨大的流量和销售量必将成为反噬自己的“黑洞”,让自己陷入巨额赔偿的无底洞,甚至将受到刑事指控,面临牢狱之灾。
孟亚生/文 张永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