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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受理涉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年增一倍多
2020/03/15 20:37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 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2019年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判情况中获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方式的多元化及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涉消费者权益的纠纷日益增多。宿迁市两级法院受理涉消费权益纠纷案件分别为2018年4183件、2019年8519件,去年较前年增加了一倍多。

  据介绍,该类案件呈现三个典型特点:一是涉及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多。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互联网业务的全面渗透,传统金融交易模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消费模式逐渐从传统的线下交易走向多元化的线上交易,由此引发的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与之相对应,法院审理的消费纠纷案件所涉领域不断扩展,新类型案件也逐步增多。除了传统的生鲜食品、饮料、酒类、服装、家用电器、珠宝首饰、生活用具等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外,以进口食品、进口保健品、进口酒类为对象的案件数量也不断增加。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美容服务、教育培训、旅游服务等合同纠纷也呈现增多的趋势。近年来,淘宝、微信、抖音、美团等电子商务平台在商品宣传、交易、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预付费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逐步呈现。二是食品领域纠纷较为集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食品类,集中在啤酒、奶粉、面条、饮料等食品。而这些案件中,原告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诉请被告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主张购买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大多集中在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问题上。其中有一部分是通过网络线上购买的食品。三是涉及到的法律较多,法律适用存在诸多难点。涉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法律适用,既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等诸多法律规范,又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产品标签、质量等级、食品安全等规范及标准文本。对于知假买假行为的认定、产品“三包”的范围和标准、职业打假者身份认定、消费欺诈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等均属于法律适用的难点问题。

  宿迁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将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加强消费权权益司法保护,严惩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者和提供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健康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通讯员 陈雅君 沈倩 交汇点记者 徐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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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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