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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新闻|13岁女孩从3000公里外给检察院哥哥来了封信
2019/06/18 13:46  交汇点新闻  万凌云  

  

  交汇点讯 “小艾,我是蒋凯朝哥哥,你的信我收到啦,最近学习还好吗?新衣服收到了吗?”

  “蒋凯朝哥哥,收到啦,谢谢你,在学校挺好的,老师和同学都很照顾我。你看,新衣服正穿在身上呢,你看好看吗?”

  嗯,真好看,虽然现在昭苏快夏天了,但是天气多变,还要记得保暖,有什么困难就通过检察院的古力扎姐姐跟我联系。”

  “好的…”

  18日,记者从江苏丹阳检察院获悉,这一幕视频连线,发生在在丹阳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当时,远在新疆昭苏垦区检察院的赵彦成副检察长,通过微信视频,和丹阳市检察院康珺副检察长连线。双方共同对昭苏垦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强奸未遂案件被害人小艾(化名),给予司法救助金2万元。

  案件办理中,援疆干警发现“事实孤儿”

  视频连线现场,刚刚从昭苏垦区检察院回到丹阳市检察院的对口援疆干警蒋凯朝不断鼓励小艾,要她一定要继续勇敢地生活下去,好好完成学业,丹阳检察官哥哥会一直关注她的成长。

  丹阳检方告诉记者,小艾是一名13岁的八年级在校学生。7岁那年父母亲就离了婚,母亲不知去向,父亲沉迷酗酒,仅靠打临工维持自己一个人的生活。他对小艾和弟弟妹妹的学习生活,很少管顾,平日里小艾仅有一件校服作为日常衣物,缺吃少穿,靠姑姑的一点儿救济勉强维持学业。

  更为不幸的是,今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小艾孤身一人在家。她父亲的朋友意图强奸小艾,因小艾奋力反抗,叶某未得逞。

  4月19日,犯罪嫌疑人叶某因涉嫌强奸罪(未遂)被昭苏垦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参与办理该案过程中,丹阳市检察院援疆干警蒋凯朝发现,受到侵害后,被害人小艾沉默寡言,晚上经常被噩梦惊醒,也没有父母关爱,实际上成了“事实孤儿”。

  此刻,蒋凯朝就想,单单让犯罪嫌疑人叶某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不能完全抚慰小艾受伤的心灵。

  援疆归来后,收到3000公里外的“求助信”

  于是,蒋凯朝立即向昭苏垦区检察院闫峰检察长汇报。随后,闫峰带领蒋凯朝先后三次走访小艾就读的学校、居住地的邻里乡亲,详细了解其日常的生活学习状况。

  

  其间,老师和邻居们告诉检察官,小艾虽然家庭贫苦,但品学兼优,放学后还要回家给她的爸爸、弟弟妹妹做晚饭。他们也非常同情女孩的遭遇,表示尽可能地帮助她走出心理阴影。

  5月初,蒋凯朝完成援疆工作,回到了丹阳市检察院,但对小艾的一份爱,仍在延续。蒋凯朝仍然牵挂着小艾的成长,时不时眼前都会出现“妹妹”小艾孤苦的身影。

  5月15日,蒋凯朝收到了一封长达4页近2000字的求助信。在这封跨越3000公里而来的信中,小艾一笔一划地将其从有记忆开始印象中的家庭生活,到父母离婚后照顾父亲及弟弟妹妹的生活、被叶某性侵未遂以及案发后自己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对今后生活的无望等想法,逐一向蒋凯朝哥哥吐露。

  “从我有记忆开始,爸爸就爱喝酒,也许妈妈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爸爸的吧。很早我就学会了做家务,收拾屋子,给爸爸和弟弟做饭。”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我每天晚上感觉一闭上眼睛就会有人捂住我的嘴巴。”

  “我不知道写信求助是不是能帮助姑姑家里减轻些负担,感觉伸手要钱真的不好,但我现在没有能力赚钱,只能多做些家务帮助姑姑,我想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勤工助学赚点钱了……”

  字里行间,记录着一名13岁的小姑娘对美好生活的渴求,还有对现状的无奈。

  感同身受时,检方慈善合力帮扶救助

  “检察官办案不仅需要有司法的刚性,很多时候还需要有水润的柔情。小艾在家里无法享受更多的爱,但她的童年也应被光照亮!”收到信后,蒋凯朝告诉记者,自己有一种感同身受的痛,一时间竟忍不住流泪了。

  此后,他及时向丹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周绪平报告了“新疆妹妹”小艾的不幸。

  获悉详情后,周绪平立即召集未检、控申部门检察官,研究帮扶举措,并结合检察机关对口援疆的政策规定,依托《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向丹阳市慈善总会报告情况。

  经多方论证,大家一致同意以对口援助形式,帮助昭苏垦区检察院对小艾给予救助金2万元,以完成其初中至高中的学杂费用。同时,丹阳市检察院还专门指派蒋凯朝及一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未检检察官朱丽琴,联合昭苏垦区检察院古力扎检察官和小艾结对帮扶。

  其间,不仅及时给小艾送去了防寒保暖的衣服,朱丽琴还通过电话视频方式,给小艾做心理辅导。同时,与小艾学校的老师建立常态联系,共同关注她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

  这段特殊的“兄妹情”,只是丹阳检察院救助的案例之一。周绪平检察长告诉记者,2018年9月以来,丹阳市检察院联合丹阳市慈善总会会签《丹阳市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实施办法》,积极构建“1+N”全覆盖的救助形式,已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2名刑事特困被害人及其家属,实现全面脱贫提供有效帮助。在救助资金方面,该院和慈善总会专门成立“慈善公益救助刑事被害人专项资金”,分别按年度实际救助金额的40%和60%予以支出。双方还在共同成立义工服务队,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及其他义工志愿服务。“在给予救助金的基础上,实行心理帮扶,全方面帮助刑事被害人物质和精神上精准脱贫。”

  值得一提的是,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今年5月,丹阳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帮扶为一体的“托起明天的太阳”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项目,光荣入围丹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机关志愿者服务项目“十强”。

  通讯员 单健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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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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