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11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宣布维持镇江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这标志着本轮机构改革后,最高院开庭审理的第一起知识产权案件,以镇江知识产权局胜诉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据介绍,此案件历时近两年时间,原告北京某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对当时镇江知识产权部门作出的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不服,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败诉后,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8月20日,镇江市知识产权局局长翟春辉带队,赴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镇江市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这一案件的胜诉,厘清了原告企业与第三人企业之间的专利纠纷,维护了第三人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同时,也体现镇江市知识产权局遵循法律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处置行政争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由此,为今后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通讯员 施萌 夏莉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