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1月27日,镇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发布《关于在我市交通工具以及车站等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通告》。通告要求在公交车、长途客运、出租车、汽渡、火车站、汽车站以及候车室等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进入这些场所的乘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通告明确: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对于不听劝阻者,将依照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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