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大路派出所会同内保大队、新区社发局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教育机构实际经营者王某(男,52岁,大路人)在某小区门面房内组织初中生进行文化课培训,致使人员聚集。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8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