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镇江 > 要闻 > 正文
镇江市中小学开学时间定了!返校要求来了
2021/08/19 22:26  镇江发布  

  8月18日,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发布《镇江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明确镇江市中小学开学时间和返校要求。

  今年以来,我市一直处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全市中小学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

  需要注意的是,师生返校要符合这些条件: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一个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附:《镇江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镇江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科学精准做好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安全顺利开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以及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28号),制定本方案。

  一、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一)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今年以来,我市一直处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全市中小学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 开学返校前,须经过严格的评估审核和规定的报批程序来确定,市区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由设区市统筹制定,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其他地区参照执行。

  (二)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一个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三)精心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条件具备的中学、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和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居家学习指导。

  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和本地新华书店的沟通协调,确保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对于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中职学校可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关注开学季重要节点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微信、网络、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况。做好“五类”学生摸排、完善档案,对有必要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优化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团队,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学校心理辅导阵地作用,共同营造轻松、和谐的开学氛围。积极谋划秋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团队,常态化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润心爱聆”电话和网络心理援助作用。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严格规范办学。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二、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科学精准、扎实有效抓好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工作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0〕6号)中有关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示例,制定并细化完善每一所学校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教育教学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员工,全力保障开学安全。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确保每个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把好开学疫情防控条件。市教育局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标准。各地要加强开学工作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进行拉网式督查评估,对标对表,逐校逐项验收,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记录,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坚决杜绝防控漏洞,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达到开学条件和标准,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三)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严格落实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严格实行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师生员工返校安全健康。各地各校要通知本地区或从本市(区)外低风险地区回来的师生员工(含后勤服务人员),至少在开学前14天返回学校所在地,每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报告体温测量等健康状况。师生员工的居家体温测量记录须在开学后交由学校统一存档。在抗疫一线参加志愿服务或从事相关防疫工作的师生员工必须提前14天(中风险以上区域的需提前21天)返回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确认健康方可返校。学校应动态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返校前21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督促其及时就医。所有学校教职工在确保本人达到防疫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在开学前一周返校到岗,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前,各校要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校。

  (四)积极开展全员防疫培训。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家卫健委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和《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相关规定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以及适当的心理疏导。引导符合疫苗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应接尽接、应接早接新冠病毒疫苗。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研制幼儿园小班新生自主入园方案,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充分做好适应性教育。

  (五)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各地要指导和帮助辖区内所有学校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区,按照在校生规模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隔离服、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达到每40~45人配设一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的要求。开学前要完成校园环境的整治和美化,对教室、课桌椅、公共教学用具、门把手、食堂、住宿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确保校园安全、卫生、整洁、美化。

  (六)提前谋划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双减”工作文件精神,认真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21〕5号)有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提前谋划部署,确保中小学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后全面开展课后服务。

  三、持续强化开学后各项防控措施

  (一)做好每日常规防护。学校要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推、保持“一米线”“两点一线”往返校、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重点场所限制人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等要求。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测量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测量、健康监测等工作的指导。师生应随身备用符合防护标准的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要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二)加强校门进出管理。师生员工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测量体温并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一般可按半小时/批安排),家长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三)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消杀。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四)加强住宿和就餐管理。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床位的消毒,严格落实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学校对学生公寓要实行封闭管理,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要加强定期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第一时间进行消毒。

  (五)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安全。全面落实校长校园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小卖部、超市等要及时予以清理,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做好保障、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防控工作进行飞行督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严密防线。

标签:
责编:李爽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