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以谋杀罪拘捕涉嫌割伤警员人士,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2019/10/14 21:59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特别报道组香港报道10月14日,香港警方召开记者会,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及爆炸品处理课警司李展超,出席记者会。

  

  香港警方在记者会上通报,过去两天,共有12名警务人员受伤,其中一名警员在观塘被人以利器袭击颈部。对于该警员伤势,警方表示:“右颈位置有3至4厘米伤口,伤及颈静脉及神经线,已经进行了手术,目前在深切治疗部(ICU)留医。”

  据了解,遇袭警长43岁,隶属东九龙警区冲锋队。该警员遇袭事件发生于10月13日下午约5点半,当时警方接报,已关闭的观塘站有一批黑衣人不断摇晃附近商场出入口的港铁大闸。一批防暴警到场了解情况,发现破坏者已四散。防暴警察收队离去之际,人群中一名戴眼镜的黑衣男子,突然持利刃从侧后方割向警员右颈,该警员当即血流如注。

  

  在该警员被割颈现场,香港警方拘捕一名人员,在被问到警方以什么罪名拘捕涉案人、是否涉嫌伤害或谋杀罪时,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目前警方以意图谋杀的罪名拘捕涉嫌割伤警员的人士,但最终以何罪名告上法庭,还需与律政司商讨。李桂华指出,涉嫌伤害或谋杀这两个罪名的分别在于,施袭时是否有致命意图,要经调查才能确定。同时他强调,无论是意图谋杀还是伤人罪,在侵害人身条例第十七条中,最高刑罚均为终身监禁。

  对于警员受伤一事,警务处副处长(行动)邓炳强表示,过去四个月长时间的工作,警员面对极大的压力、生命威胁、自己及家人遭起底等情况,“但警员仍尽忠职守,坚守岗位,作为副处长,对同事的表现引以为荣,面对未来的挑战,除了警方努力,亦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携手合作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标签:
责编:郑亚群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