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建立的沟通联系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为“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进企业合规试点规范化和深化‘三函’提示机制运用,着力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柳梅介绍,近年来,该院依法能动履职,密切与县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成立“驻县工商联检察工作站”,设立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协作联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共同推动泗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对涉案民营企业,泗洪检察院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不久前,检察机关对当地一个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涉企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对其采用电子手铐监督执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不影响诉讼的同时,保障了他实际控制年纳税100余万元的3家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避免因企业负责人被羁押致使企业破产、员工失业。
此外,在办理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检察官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查明企业生产经营、纳税情况等,审慎研判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其投资建厂的两家企业顺利投产运营,该案于今年获评“全市政法机关护航民企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同时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监督专项行动,加强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防止企业被长期“挂案”导致经营困难。强化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措施的监督,重点检查超范围、超时限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对确需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的,必须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如在办理一起申请监督返还企业财产案中,监督公安机关返还多扣押的企业财产779万余元。
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泗洪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试点规范化,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最终根据整改落实情况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联合县工商联牵头全县18家单位,会签《关于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统筹协调全县企业合规建设工作。出台《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等合规机制配套文件,规范指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相关工作,注重推动企业“展开实质性的合规整改”。
根据涉案企业具体情况,深化“三函”提示机制运用,分别制发被害企业涉法救济函、被告企业涉法防控函、一般企业涉法风险指引函,为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机制创设以来先后制发各类提示函68份,相关做法被全市推广。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李家成 王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