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智能手机都有一个功能:记录个人运动步数。谁能想到,这居然也会成为企业的考核项目。最近,广州的王女士反映,自己上个月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步数任务,被扣了100多块钱。因为公司要求员工每月必须达到一定的步数,如果没有达标,将按照“少走一步扣一分钱”的标准进行处罚。
企业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没有错,鼓励员工参与健身锻炼的出发点也挺好。但倡导不能变成强制,引导不能变成考核。健身的手段有多种,并非只有步行一条路,每个人的家庭状况和身体状况各不相同,因人而异选择适合自己的锻炼方式,才能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少走一步扣一分钱”,看起来数额不大,但少了10000步就是100块钱,算下来也不是个小数目。更重要的是,罚款多少是一个问题,更大的问题是这种规定依据何在、科学性何在。步行健身明明是个人自己的事情,公司偏偏要多管闲事,甚至还“量化考核”,这未免也管得太宽了。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缘于一些企业机构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手伸得太长。比如,有的企业要求员工在职期间不许离婚、不许拖欠物业费、一年至少探望父母一次,等等。看起来出发点都不错,但方式方法都有问题。粗暴干涉员工的私生活,这是缺乏法治意识的表现。
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奇葩规定明明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却被冠以“企业文化”的名头,大行其道。比如,有的企业规定,不同意加班就开除、不转发企业信息就罚款,后者要求公司员工陪客户吃饭、员工必须24小时在线,等等。诸如此类的规定,无不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有的企业却美其名曰“企业文化”。殊不知,如此随心所欲的“企业文化”已经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有必要及时出手,叫停此类无厘头的规定,铲除变味的“企业文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