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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开始,江苏长江干流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2019/12/20 12:44  交汇点  

  交汇点讯 12月20日,全省长江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在镇江召开。沿江八市渔政监督机构会同长航公安江苏4个分局,针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和长江干流全面退捕对渔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存在的风险隐患和执法管控面临的形势,研讨加强联合巡查执法、强化“两法衔接”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工作,全面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生产性捕捞行为。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我省长江干流的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全面禁捕,干流其他水域的所有渔民也将逐步退出捕捞,实施暂定为期10年的长江全面禁捕。

  

  

  长江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实施长江全面禁渔和退捕,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渔政处处长陈建荣告诉记者,目前,长江禁捕工作如何确保“捕捞退得出,渔民稳得住,禁捕管得好”,是我省沿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监督机构面临的头等大事和严峻挑战。联席会议要求,沿江各地要围绕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渔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重拳整治电力捕鱼、彻底清理违规渔具。我省沿江各级渔政执法及公安等部门将加强长江渔政管理,全力推进“两法衔接”,为即将实施的长江保护区禁渔和干流全面退捕提供有力的执法支撑和保障。

  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文 陈建荣 丁蔚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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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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